被逼婚情夫用劇毒毒死情婦還拿走女方財物逃走
這是一起婚外情演繹生命的悲劇。一對中年男女因婚外情發生感情糾葛時,情婦逼情夫抓姦,情夫便用劇毒將情婦毒死。
犯罪嫌疑人黃紹平涉嫌故意殺人、盜竊罪,犯罪嫌疑人楊伏海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一案,因案情重大,26日經醴陵市檢察院審查報送株洲市檢察院起訴。
2009年9月以來,家住醴陵市官莊鄉白鶴寺村的黃紹平與肖女子結識,並在交往過程中,兩人發展成為情人,且多次發生兩性關糸。肖某多次對黃紹平講自己和丈夫關係不和,要求黃紹平與妻子離婚並和她結婚的想法,黃紹平並沒有答應。
1月20日早晨,兩人一起進城,並在醴陵城區某賓館各自單獨開了一個房間。黃紹平來到肖某住的房間,在房間內,兩人再次因婚姻的事情發生爭吵,肖某講如果黃紹平不離婚並跟她結婚的話,她就會到他家裡去找他。
黃紹平被吵得十分煩惱,心里便萌發了殺害肖某的念頭。於是,他趁肖某上廁所之機,打開剛買來的雙氯芬酸鈉腸溶片藥盒,並從自己身上拿出一顆米粒大的劇毒物氰化鈉,一起放在裝藥的塑料袋中,肖某上完廁所後,黃紹平就對她說:“你莫總講我抓姦的事,你兩日冒休息了,我給你買了點藥,吃了藥好好睡一覺”。
黃紹平還騙肖某說,用紙包好的藥(即氰化鈉)是醫生配的藥。抓猴肖某信以為真,把黃紹平配好的10粒藥丸和氰化鈉一起服下,躺下準備睡覺。約一分鐘後,肖某即出現中毒症狀,開始嘔吐。
黃紹平知道肖某服下了劇毒物氰化鈉後,馬上就會死亡,便拿起一塊浴巾蓋在肖某的臉上,並拿走肖的手機和挎包內的10000多元現金及肖的身份證,再回到自己開的房間。隨後,黃紹平又準備移走肖的屍體,因房卡打不開肖的房門,只得退房逃離現場。
據了解,2008年下半年,醴陵市官莊鄉小陽坑村楊伏海從該市南橋鎮一名姓楊的男子(另案處理)手中非法購買了2桶氰化鈉(每桶100斤,1100元/桶),用於提煉金泥中的黃金。
1月上旬的一天,黃紹平到楊伏海家,稱自己家種的百合總被老鼠咬,便向楊伏海索要點氰化鈉毒老鼠,楊伏海便從裝氰化鈉的鉛皮桶中拿了兩粒氰化鈉給黃紹平。 1月20日,黃紹平與肖某發生感情糾葛時,抓猴即將楊伏海送給他的氰化鈉分一小粒放於裝藥的塑料袋中,騙得肖某服用,導致肖某中毒死亡。
案發後,經物證檢驗和法醫學檢驗鑑定:死者肖某的肝組織、胃組織及胃內容物檢出可溶性氰化物;死者係氰化物中毒死亡;1月21日,醴陵市大橋北路某賓館房間內殺人案現場足跡系黃紹平所穿右足休閒鞋所留。
1月22日,犯罪嫌疑人黃紹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公訴人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黃紹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故意殺人罪;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涉嫌盜竊罪,應數罪併罰。
犯罪嫌疑人楊伏海違反法律規定,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非法儲存毒害性物質,其行為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本案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我國《刑法》之規定,應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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